关于做好我园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天一实验幼儿园 录入者:高晓玲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

各位家长: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无锡市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现就做好我园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认定程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锡政规〔2018〕1号)执行。2023年秋季学期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本学期应当继续予以资助。对本学期新申报或变更困难等级的学生,应当予以重新认定。资助标准按照《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锡教财〔2018〕44号、锡财教〔2018〕2号)执行。

(二)认定程序

1.提前宣传发动。开学时做好多元化,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向学生或监护人提前告知学生资助政策和认定工作事项。

2.成立工作小组。学校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资助工作人员参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

3.规范组织申请。本学期新增资助学生,仍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以下简称申请平台)进行申请。在组织学生进行资助申报审核时,严格把关,提醒申请人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并对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4.全覆盖调查走访。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访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教德发〔2022〕9号)对市系统中待走访学生开展100%全覆盖实地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通过实地走访准确掌握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生的性情和处境,传递党和国家的温暖,加深师生感情,推动家校协同,为精准认定和因材施教奠定基础。

5.合理规范公示。学校认定评审小组对申报资助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6.规范档案整理。资金发放完毕后,督促受助人及时在线确认签收,并将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资助申请表》、《家庭走访情况记录表》和资金发放回单等资料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做到“一生一档”。

二、及时足额发放经费,确保资助政策全面有效落实

各校要按照《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规定,落实落细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严格按照资助标准和经认定的资助对象名单及时发放资助经费,资金到校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做到资金直达。

三、加强信息化应用,确保资助认定与管理精准高效

(一)全面提升资助数据质量

各校要将提升资助数据质量列入工作重点,严格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资助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系统维护要求见附件4),确保实现“4个100%”和“4个零误差”。“4个100%”,即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系统填报,待认定学生100%系统走访核实,资金发放100%系统签收。“4个零误差”,即系统中在校生数据与实际在校生数据之间“零误差”,系统中困难学生数据与实际认定困难学生数据之间“零误差”,系统中资助数据与实际资助数据之间“零误差”,系统中银行卡信息与实际发放银行卡信息“零误差”。

(二)全面落实特殊困难学生“免申即享”

鉴于特殊困难学生已经在民政、乡村振兴、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前置认定,针对学校比对出的在籍在校特殊困难学生,取消学生申请、提供证明材料和名单公示环节,实现政府资助“免申即享”。对于确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要由监护人(满16周岁的由学生本人)在线填写《自愿放弃资助说明》。

                                                                             无锡市天一实验幼儿园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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